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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萃、荣秋敏专业法律服务获认可
发布时间:
2022/03/0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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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3日,赵先生受妻子肖女士之托,专程来到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将两面印有“捍卫正义、维护公平、敬业正直、无愧标兵”的锦旗送到了诚功所合伙人刘萃、律师荣秋敏的手中,以此表达两位律师在代理案件中表现出的敬业精神和专业能力表示认可和感谢。


肖女士2017年入职一家服饰公司,兢兢业业的工作获得了领导的肯定,于2018年被提为主管,并承诺每月工资不低于6000元。2020年因怀孕被公司单方面减薪,并要求肖女士主动请假回家待产,肖女士拒绝后公司采用多次谈话、降薪、架空其工作等方式迫使肖女士离职。工资最少的一个月仅发放了765.50元。肖女士向劳动仲裁申请赔偿工资差额及产假工资2万余元,因公司要求签空白劳动合同,公司将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写为2100元,且部分工资以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发放,导致劳动仲裁仅支持了1000余元工资差额。无助的肖女士求助于法律援助,经过法援中心指派,由诚功所刘萃、荣秋敏两位律师代理本案的一审阶段。两位律师经过查阅劳动仲裁阶段的卷宗、与肖女士多次沟通,整理了时长4个多小时的录音,形成了5万余字的录音文字稿、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工作记录、银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等大量证据,证明了肖女士的工资标准为每月6000元。最终一审判决支持了肖女士的大部分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支付肖女士18000余元,肖女士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因孩子年幼,外出不便,特委托赵先生代其送上锦旗表达谢意。
很多职场女性在怀孕期间,由于身体的变化,不能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从而产生对岗位不适应的情况。有些用人单位为了缩减成本,便辞退怀孕女工。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因女员工怀孕而辞退该员工,而且还需要适当调整怀孕员工的工作安排。但如果女员工在怀孕期间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同时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情形。
如果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建议双方先协商一致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