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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功胶州所徐照邦、王瑜律师收到委托人感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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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功胶州所徐照邦、王瑜律师收到委托人感谢锦旗

发布时间:
2021/05/2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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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5月17日,法律援助委托人战秀美及其家属来到山东诚功(胶州)律师事务所,将感谢信亲手送到诚功(胶州)所徐照邦律师、王瑜律师手中,以表达对两位律师为其专业尽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深深感谢。
 
 
 案情回顾
 
       战女士与胶州市某村民委员会于2012年9月20日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约定战女士将承包土地流转给村委,流转期限15年,流转费于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合同签订后,因村委拒不付费,战女士已诉至法院一次,村委才支付了2018年以前的土地流转承包费。但自2019年起村委仍拒不支付相关费用,战女士多次索要无果,家庭困难,遂申请法律援助主张权利。
 
       山东诚功(胶州)律师事务所接到案件指派后,马上派出诚功(胶州)所副主任徐照邦、实习律师王瑜承办本案。战女士与村委之间签订的《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村委应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本案的焦点问题在于能否向村委主张剩余年限全部土地流转承包费用或者一次性判决村委自今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战女士土地流转承包费用,直至合同期限届满,以为战女士减少诉累。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就本案作了充分的准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7条的规定,可依法行使不安抗辩权,请求判令付款期限加速到期,要求村委提前支付全部土地流转承包费。庭审时两位律师据理力争,最大程度地维护战女士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依法查清事实,判令村委自今年起每年12月31日前支付战女士土地流转承包费用,直至合同期限届满。
 
       一审结束后,两位律师指导战女士就此案申请执行,现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委托人对两位律师的尽职尽责的精神及专业态度表示高度赞扬,特送来感谢信一封,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