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功律师助力维权,企业获商业秘密侵权赔偿80万元


       近日,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诚功所”)代理的青岛某材料有限公司诉该公司原销售人员F某商业秘密侵权案取得胜诉判决,成功为委托企业挽回80万元经济损失赔偿。代理该案件的诚功所高级合伙人、本部副主任、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主任张旺,合伙人、涉外法律事务部主任胡晓丽、实习律师郭亚楠三人凭借专业的知识储备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通过细致的证据梳理和完备的庭审答辩,赢得了本次诉讼代理,获得委托企业对本案的高度评价。
 
       对商业秘密侵权的认定一直是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方面,商业秘密是依赖权利人自我保护存在的权利,而非经公权力机构事先认定并公示其内容的权利,因此权利人要首先进行确权,证明诉请保护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举证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侵权行为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权利人难以掌握,且对权利人损失的认定并无明确的计算标准,通常需结合该类商业秘密的开发成本,侵权行为致使权利人遭受的损失,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市场容量和供求状况,权利人竞争地位的减弱或丧失,商业信誉的下降,市场份额的减少等多重因素综合考量,因此,在该类案件中权利人赢得胜诉并获得实际赔偿的困难显而易见。
 
       为最大化争取本案委托企业的合法权益,律师在代理该案件的过程中,协助该企业从海关、第三方平台、行业协会等多渠道收集整理证据材料,准确披露侵权人侵权产品的销售数量,与企业被侵权后的直接损失形成证据闭环,主张“利益损失数额”来确定“重大损失”的计算基准,并综合考虑涉案客户信息的价值、侵权人侵权行为的性质及主观过错、权利人的合理维权费用等多重因素,最终为委托企业挽回80万元的高额经济赔偿。
 
       从司法实践来看,证据链的完整性是能否赢得商业秘密侵权案件胜诉的关键。大部分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流于纸面措施,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商业秘密一旦被泄露,仅凭一纸《员工保密协议》,企业的合法权利很难得到维护,而缺失核心竞争力则会严重影响企业可持续的竞争和发展。遇有此类难题的企业一定第一时间固定侵权证据,寻求律师指导,涉诉时保证侵权事实清楚、索赔证据充分,这样企业的商业秘密权利主张才能得到认可,进而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