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殿茵法律援助维权成功 群众送锦旗表谢意


2020年7月31日上午,惠水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受援人吴某送来的写有“服务为民、大爱无疆”锦旗,表达对惠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和案件承办律师、诚功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葛殿茵为其成功维权的诚挚谢意。

     2019年9月1日,吴某为改善居住条件,向惠水县高镇镇高镇村罗某某购买了农村自留地一宗并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一份,当日吴某向罗某某支付了36000元的土地转让款。随后,吴某开始着手平整土地下基脚等作业。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遭到罗某某所在村村民的阻挠,导致房屋无法继续建设。经多次协商无法解决。遂吴某要求罗某某退还土地转让款,但被罗某某拒绝。无奈,吴某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后,指派诚功所“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葛殿茵律师担任代理人。葛律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认真研究受援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找到案件纠纷解决的焦点。
     最终,该案经承办律师葛殿茵不懈努力,该案件于2019年12月2日经惠水县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土地转让协议》无效;罗某某向吴某返还土地转让款36000元。一审判决下达后,罗某某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5月9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由于罗某某拒不履行,葛殿茵律师又帮助吴某申请执行。2020年6月12日,惠水县人民法院将执行款执行到位。